您的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就业创业>实习就业>详细内容

实习就业

2011年长沙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3-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力争毕业生离校时初次就业率水平基本稳定,确保就业人数继续增加,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服务等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坚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1、落实书记、校长亲自抓就业的“一把手工程”,筹备成立长沙市大中专(职)学生就业及创业援促会,争取社会各界进一步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

2、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确保各大中专(职)院校按照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保证就业工作人员、经费和物资,积极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大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3、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小城镇、城市社区、非公有制单位、农村乡镇基层单位就业。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学生充分了解国家、省、市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在户籍、档案、职称、工资待遇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努力消除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后顾之忧。

4、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扩大就业领域。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院校紧密结合服务外包行业发展需求,促进校企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企业适用的人才;争取把服务外包领域扩大到金融、语言服务等行业,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在服务外包领域就业的渠道。

三、加大毕业生校园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力度

5、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优质服务年”活动和就业服务进校园“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三送主题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免费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等服务。

6、严格规范毕业生校园招聘会秩序。加强监管,禁止以盈利为目的举办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切实维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毕业生的人身安全。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制度,防止不履行招聘承诺、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利用招聘进行欺诈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7、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开展“一对一”服务,组织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指导、优先推荐岗位等措施,帮助家庭贫困、身体残疾、少数民族地区生源毕业生等群体尽快实现就业。

四、积极鼓励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8、进一步加强创业教育。鼓励院校加大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力度,设立创业教育资金,组织师资力量开设好创业教育课程。组织开展长沙市第三届创业教育推进月和创业女性报告团进校园巡回演讲等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9、广泛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鼓励院校深入挖潜,积极出台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措施办法,广泛挖掘创业项目和创业信息,开展创业培训、政策咨询、创业实训,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等服务,提高毕业生创业技能,依托长沙职教基地建设好大学生创业示范街,鼓励和帮助创业的学生带动更多学生实现创业、就业。

五、努力构建毕业生优质就业长效机制

10、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督促各院校把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示范课程评选和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努力提高就业指导课程质量。支持鼓励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实践教学,与政府、行业、企业等广泛合作,共建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十佳实习明星评选、优秀实习报告征文比赛、见习基地建设经验交流等活动,办好首届长沙市大中专(职)学生面试大赛,继续举办就业及创业指导教师说课竞赛。

11、逐步建立毕业生就业和招生、人才培养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建立学校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评价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进行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据。

12、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毕业生进行职业生涯和就业形势教育,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成才观。重视毕业生离校前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