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3银河国际实行学分制方案
一、实行学分制的基本思路:
推行学分制是教育教学制度的创新,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目的是建立更加灵活更加开放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化社会的建立,实行学分制后,有如下优势:
1、有利于职业学校教育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对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较好地解决主动服务市场和主动服务学生。
2、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合理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
3、有利于教师发挥专长,促进教师的知识更新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4、不仅不能降低,而且应有助于达到超过学年制条件下的教学水准。
二、实行学分制的基本内容:
1、鉴于职高学生年龄较小,采用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指在一定的规定学习年限内,借用学分制的管理来进行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是学年制框架和学分制手段的有机结合。
2、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包括文化基础课(指导德育、语文、数学、计算机、体育等),主干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专业实践课(课程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其学分约占总学分的65%左右,以促证学生培养目标的基本规格。
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有选择地修习的课程,选修课分为限选课和任选课。限选课指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及相关知识的课程,构成本专业特色的一部分,由学生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专业发展方向及人才市场的需求情况,由学校选定课程供学生学习,约占总学分的25—30%。任选课是为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才能、扩大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而设计的,学生根据专业需要和自身基础、能力、兴趣等自由选修若干课程,其学分占总学分的5—10%。
3、学分是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效的单位,是确定学生学习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学分计算以学期为单位时间,以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依据。一般课程以16—18个课时为一个学分,全学期开设课程以其周课时计算学分,课程的周课时数即为该课程的学分数。不是全学期开设的课程按周课时及开课周数进行折算。军训、社会实践、劳动每周为1学分。各专业总学分为170学分以上。
三、成绩考核:
1、除免试课程外,学生所修课程均应参加考核,并结合平时学习情况按平时30%、段考30%、期考40%,或平时40%、期考60%评定学习成绩,期证成绩及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一些难度较大,有相当部分学生难以达到教学要求的基础课和少数专业课,采用A、B两种教学要求和评价标准组织教学和考核,参加A类考试合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参加B类考试合格者,所得学分为标准学分的80%,B类考核对外公布成绩需经相应的换算,考核合格者公布成绩采用如下公式换算:
公布成绩=60+(X–60)ⅹ0.5(X为B类考核成绩)
3、在专业技术或技能方面,经鉴定达到不同等级或者经考试取得有关资格证书,给予不同的奖励学分,允许冲项任选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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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学 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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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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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应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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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员资格证(初级) |
4 |
每提高一级增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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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电子商务师(初级) |
6 |
每提高一级增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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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员资格证(初级) |
4 |
每提高一级增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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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物流师资格证(初级) |
6 |
每提高一级增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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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三级甲等 |
2 |
每提高一等增加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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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录入员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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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程序员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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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
4 |
每提高一级增加1学分 |
参加学校技能达标合格者,每次每项记1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训练队或社团活动队,每期实训次数在15次以上经指导教师证定为合格者,可记1学分。
学校制定了学生技能比武考核标准,分学期、分年级、分项目对学生进行考核达标,具体项目有:书法、珠算、点钞、英语口语、会计实务、普通话、数学书写、中英文录入、电算会计、电子商务、网页制作等。学校的技能训练队包括:模拟财会队、模拟银行队、模拟证券队、电算会计队、网页制作队等,社团活动队包括:文学社、书画社、合唱队、舞蹈队、礼仪队、讲解队、英语沙龙等。
4、参加各种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可奖励学分,允许冲项限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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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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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6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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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5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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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3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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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
1.5 |
1 |
0.5 |
5、参加各种评优可奖励学分。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励3学分;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励2学分;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奖励1学分;
其他校级评优(教育处、团委评选)奖励0.5学分。
6、为了便于评定学生的学习质量,给学生评优评先、就业推荐提供依据,采用计算机绩点的办法,学习成绩与绩点的折算办法如下:
每科期证成绩在90—100分记4个绩点;80—89分记3个绩点;70—79分记2个绩点;60—69分记1个绩点;60分以下记0个绩点。
技能达标每项,合格记1个绩点,优秀记2个绩点。
重修后及格的课程,按实得成绩记分,并给予学分,其绩点为“0”,每学期结束及修业期满,应计算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如下:
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课程的绩点数ⅹ该课程的不究数
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该学期∑每门课程的学分绩点/该学期修读∑学分数
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学分绩点/∑学分数
每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学分、绩点均应填在学生成绩登记册中。
7、必修课、限修课课程不及格的允许一次补考,补考合格给予其学分,绩点为0,补考未及格者必须重修,重修以两次为限,重修不及格不予补考,重修必须交纳一定费用。重修人数较多的课程,学校一般安排单独开班授课,授课时间安排在星期六、日,没有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若重修课与必修课上课时间冲突,可办理重修免听手续,但必须按任课教师要求完成平时作业,参加测验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并跟班参加期末考试。
四、毕业:
1、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德育、体育合格,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总学分,准予毕业。
2、学生没有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但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经考核所学过的80%课程取得学分者,发给肄业证书。
3、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有下情况之一者,按结业处理,发给结业证书:
①未修满总学分数,但已获得的学分不少于应修的总学分数的90%,其中已获得的必修课学分不少于应修的必修课学分的90%。
②操行评定不及格。
4、因学分不够而结业的学生,结业后一年内允许回校补考一次,成绩合格可换发毕业证,操行评定不及格面结业的学生允许结业一年后向学校申请换发毕业证,但必须提交工作单位对其思想品行和工作业绩的鉴定,确有显著进步也可以换发。
根据我们学校的师资、实习实验场地实际,以财经类为基础,在此基础上拓展成会计、金融事务、电子商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等五个专业。
学生在以上各专业学习必修课中的文化基础课(语、数、外、德育、英、计算机、体育)相同,必修课中的主干专业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基本相同,但略有区别。限选课根据不同专业方向有所不同,任选课为全校范围内各专业选择课。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及学分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