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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培养

6163银河国际大师工作室管理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08 10:22:4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实现“省内龙头,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目标,建立“6163银河国际大师工作室”。为加强和规范大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大师工作室在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社会服务和技能大师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大师工作室是以技能大师为主导,以学校“双师型”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开展带徒传技、技能攻关,促进教师专业(职业)成长和培养“双师型”教师为主要目的的研究共同体。

第三条 技能大师是指某职业(工种)技能拔尖、技艺精湛、群众公认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且在教学实训或者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技师,或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的大师。

第四条 大师工作室将围绕符合我校专业发展的需要,与长沙市及我省区域和产业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开展建设。为我校教学与长沙市区域与产业经济以及社区服务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创新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第二章  大师工作室的组建

第五条 大师工作室由技能大师、大师团队及学徒组成。其中,技能大师1人,大师团队成员2-3人,学徒5人以上。

第六条  技能大师及团队成员的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的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湖南省或长沙市技能大师、技术能手。

2)省、市级技能大师培养对象,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获奖教师,或市级以上优秀“双师型”教师。

3)具有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创新成果,并产生了经济效益或对专业的技能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4)具有绝技绝活,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2、师德高尚,热爱职教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有较强的项目建设和技艺传承能力,能带领大师团队和学徒开展带徒传技、技艺传承和社区培训;有较强的技术技能攻关与创新研究和实践教学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技能型骨干教师开展技能攻关和将绝技绝活加以推广。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 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岁。

(二)技能大师团队成员的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沙市或学校技能大师、技术能手。

2)学校技能大师培养对象,或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奖教师、或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

3)具有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相关创新成果。

2、师德高尚,热爱职教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能吃苦赖劳,有钻研和刻苦练就一身绝技绝活精神。具有较好的技艺传承能力,能在大师的带领下,积极传承技艺,技能攻关和推广。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男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2 岁,女性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7岁。

第七条  技能大师及团队成员的选拔程序

1、技能大师的申报采取教师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经6163银河国际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认定并公示。

2、技能大师团队成员由技能大师和学校共同选聘优秀教师。

3、技能大师及团队成员申报材料包括:

1)技能大师及成员申报填写技能大师(成员)申报表(附件1)。

2)身份证、技能大师证书、技术能手证书、获奖成果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简装双面打印成一本材料并编页码、目录),

5、大师工作室以技能大师姓名+技能类别命名,全称为6163银河国际某大师某技能类别工作室。

6、大师工作室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任期,三年期满后进行品级评定,被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评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可继续下一任期大师工作室工作,其他等级需重新申报。

7、大师工作室被评聘为市级及以上大师工作室时,则按照上级要求命名和管理。

第八条  大师工作室场地

大师工作室设立的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平米,拥有办公室、办公设备、技能攻关和技艺传承实验设备。工作室工作条件由技能大师规划和提出,由技能大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  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  技能大师的职责与任务

1、大师工作室实行大师负责制,技能大师主持“大师工作室”的工作。

2、制定大师工作室工作具体管理制度和计划。包含:

1)大师工作室工作相关制度。

2)大师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

3)大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

4)制定或指导制定项目工作方案。

5)指导每位成员制订个人技艺传承成长发展计划;每学期的学习研修计划和工作计划。

6)根据实际工作方案制定大师工作室成员具体考核标准。

7)工作室项目资金具体使用与管理办法,规范经费使用。

3、带徒传技。每学年带徒传艺不少于5名老师。将老师培养成优秀“双师型”骨干教师。

4、技能攻关。每学年至少确立一个立足学校实践教学或者与校企合作企业的技能攻关或科技创新研究项目。开展技术攻关,解决学校教学技能、实践教学难题。探索深度的校企合作模式和新型学徒制模式,推动学校和企业教学实践升级。

5、技能推广

1)在学校,每学年培养学生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人,使他们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国家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2)面向社区和社会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期培训班,培训社会青年,推广技能,使他们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掌握一定技能的技能人才。

6、技术交流。每学年开展1-2次技术交流活动,如报告会、专题讲座、或成果展示,总结和展示创新成果、绝技绝活和先进工艺。

7、建立大师工作室网站,开辟大师对话、优秀案例选登、大师风彩等栏目,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定期开展在线交流、研讨,解答教师的技艺传承及技能教学问题,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辐射效应。

8、每学年对工作室成员年度考核。工作室成员提交技艺成长总结。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记录培养过程。

9、每学年提交工作室年度总结。

10、向学校技能大师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报告。

11、三年内培养出一名技能大师,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10名优秀“双师型”骨干教师,取得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30名高技能技艺能手的学生。

12、三年内争取有创新成果、特色生产操作方法等论文发表、或公开出版教材书籍。使本工作室在市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为促进学校和长沙市的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和教学质量提高起到积极作用。

13、技能大师团队成员协助技能大师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  大师工作室具有以下权力

1、技能大师能自主选聘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及校企合作企业技能人才为工作室成员。

2、技能大师能根据工作室特长,选择培养对象和研究攻关的项目。

3、技能大师具有项目资金使用权,可合理地安排资金参加培训及项目研发。

第十一条  学徒职责与任务

1、学徒是大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发者,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

2、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奉献。善于向大师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大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3、制定个人三年成长规划,个人学年研修计划和工作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

4、服从大师的安排,吃苦赖劳,刻苦学习,钻研和苦练技艺。

5、积极配合大师团队开展技能攻关、技能推广和技术交流。每学期为在校学生和社会培训班至少上一次技能教学展示课。

6、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组织的技能大赛,并取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的优异成绩。

7、积极参加大师网站建设,帮助维护工作室网页,提供工作室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信息和资源,提高工作室知名度和辐射效应。

8、每学期至少完成一次技能展示。每学年至少完成一个技能学习成果专题讲座。

9、年终对照研修计划进行检查、总结与反思,撰写学习成功案例、经验总结及不足,做好下一年的计划。并将本人当年取得的成果在学校、企业、社区中应用和推广。

第十二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审查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资格;审查大师工作室培养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对大师工作室开展不定期检查;听取大师工作室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

3、审查大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等。

4、对大师工作室及成员进行考核评估。

第四章  资金使用和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大师工作室在还没有申报评聘为省市级大师工作室前,大师工作室建设资金由学校筹措。第一年建设期学校配备资金5万元,工作室正常运作期学校每年配备资金5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工作室办公场所、实训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建设,技能大师带徒津贴(不含平常工作课时补贴)、研究(攻关)项目活动补贴、技能交流及成果推广以及加班和日常工作经费等。

第十四条  技能大师负责大师工作室的具体开支,工作室建立工作经费使用台账,学校财务建立专用账本,资金专款专用,规范使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第十五条  技能大师根据大师工作室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资金落实到项目,明确项目经费具体开支用途,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十六条 大师工作室的资金使用计划,在学年初编制后呈报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批后使用。

第十七条 经费其他管理按《6163银河国际名师、大师工作室经费管理办法》及6163银河国际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  大师工作室的考核

第十八条 大师工作室”实行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定期检查、期满总结评估的管理制度。

1、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由大师管理,学校对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2、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行两级负责考核制。

1)技能大师负责考核工作室成员和学徒。工作室成员和学徒每学年6月上旬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填写《    学年度    大师工作室成员(学徒)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上交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依据其学年度的成绩、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任用、奖励的依据。考核结果报发展规划处

2)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考核技能大师。技能大师每年6月中旬撰写学年度述职报告,填写《    学年度    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上交学校技能大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依据工作室学年度活动情况、成员及学徒的培养、年度任务的完成、年度成果和贡献及经费的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考评。考核结果发展规划处存档。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含)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大师工作室年度考核的等级即是技能大师的年度考核等级。

3、学校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年组织不定期检查。主要检查计划实施、带徒传技、技能创新、培养高技能人才绩效、群众评议等项目。

4、学校技能大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师工作室的期满总结评估。

1)期满总结评估主要依据大师工作室三年的规划、大师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和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对工作室的建设(含网站建设)、任务的完成情况、带徒传技、技能攻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的成果、及论文发表或教材书籍出版、资金的使用和工作室在市内外的影响力等进行全面综合的考核评估。

2)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品级。品级的区分度同学年度考核。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直接定为不合格。

1)技能大师或工作室成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2)绩效评估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九条 大师工作室奖惩激励制度  

1、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大师工作室和成员,学校给予表彰与奖励。学校设立“优秀大师工作室” “年度优秀大师工作室”“优秀技能大师”“大师工作室优秀成员” “大师工作室学徒”等荣誉奖项。“优秀大师工作室”三年评选一次,其他荣誉每学年评选一次。

2、学年度考核

1)在学年度考核中,工作室考核为优秀,学校颁发“年度优秀大师工作室”和“优秀技能大师”奖牌,成员和学徒被评为优秀的,颁发大师工作室优秀成员” “大师工作室优秀学徒”奖状。学校给予表彰与奖励。

2)对工作室的成员及学徒考核不及格的,由个人写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意见,第二年限时进行整改。对于不求进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室布置的成员及学徒进行劝退,调整出大师工作室团队。

3)工作室考核不及格,由技能大师反思和撰写行之有效整改意见,限时进行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将重新选聘技能大师,更换大师工作室名称。以及直接撤消该大师工作室”。

3、三年评估

1)大师工作室在三年的考核评估中,评为优秀品级的学校颁发“优秀大师工作室”荣誉奖牌,学校给予表彰与奖励。

2)评为良好以上品级者,工作室继续留任下一任期。

3)评估为合格品级者,需要重新申报、评审。

4)考核为不合格者,撤消该“大师工作室”。

4、大师工作室个人的待遇与学年度考核挂钩。待遇基数(系数1.0):技能大师工作课时补贴基数为每周六课时,大师工作室成员课时补贴基数为每周两课时。学年度考核为“优秀”、“良好”“合格”等级对应的待遇系数分别为1.2、1.1、1.0。不合格等级将根据不合格的具体情况由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5、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级以及各级优秀教师评选的重要依据。

6、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到龄退休,可保留原命名大师工作室名称,不再享受工作经费补贴。可在工作室团队成员中推举新的领办人,经学校评审认定,认定后重新授牌。

第二十条  大师工作室考核项目及备查资料

1、大师工作室工作相关制度。

2、大师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

3、大师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

4、各项目工作方案。

5、每位成员制订个人技艺传承成长发展计划;每学期学习计划和工作计划。

6、大师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

7、工作室项目资金具体使用与管理办法。

8、带徒传技成果资料。

9、技能攻关成果资料。

10、技能推广成果资料。

11、技术交流成果资料。

12、大师工作室网站资料。

13、工作室各成员的考核资料。

14、工作室年度总结报告。

15、年度经费使用台账及报告。

16、三年评审另加上三年取得的各项成果。

各项成果材料呈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按上顺序装订,原件考评后返回。

第二十一条  大师工作室成员备查资料

1、个人三年成长规划,

2、个人学年研修计划。

3、开展技能攻关、技能推广和技术交流资料。

4、技能教学展示课资料。

5、参加各级技能大赛获奖奖状。

6、网站建设说明。

7、技能展示资料。

8、技能学习成果专题讲座资料。

9、年终对照研修计划进行检查、总结与反思报告。

10、成功案例、经验总结。

11、当年取得的成果在学校、企业、社区中应用和推广资料。

12、其他成果资料。

 

第六章 大师工作室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大师工作室建立工作室档案,并由专人管理。工作室档案包括各项制度、建设方案、三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项目成果、专利、获奖证书、会议记录、活动记录等,每年年底做好档案的整理、归档的工作。专利等重要资料,需上报学校发展规划处存档。

第二十三条  档案管理编辑、存放等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终审: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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