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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财校字[2012]020号 关于评选“师德标兵”和“服务标兵”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分部、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巩固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果,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师德标兵”和“服务标兵”评选,现将《评选方案》下发,请各分部、科室认真贯彻落实。

 

6163银河国际

2012年11月28日

 

6163银河国际“师德标兵”和“服务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精神和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年工作要求,以《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不断加强我校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巩固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果,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坚持以德为先,育人为本。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4、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1、工作满五年(2007年9月1日之前)的在职在编教职工均可参加评选。

2、“师德标兵”的表彰名额为10名,评选范围限一线教师;“服务标兵”的表彰名额为5名,评选范围限行管职员(含行政干部)。

四、评选条件

1、德: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爱校爱生,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意识强,同事关系、师生关系好,在师生中影响力大,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年度评优有优秀等第。

2、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于学习,工作能力强,工作效率高,注重教师专业发展,能始终如一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3、勤:认真执行各项常规,积极完成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自觉地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工作,当年工作满勤满量,无不良考勤记录。

4、绩:责任心强,工作质量高,在教育教学、管理、技能竞赛、教科研、对口升学、培训、示范校建设等方面实绩突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1)讥讽、挖苦、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对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不作为或乱作为的;

(3)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的,有乱收费行为的;

(4)从事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外出兼职、校外办班或从事第二职业的;

(5)有抽游烟、嚼游槟榔、酒后进入课堂、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无理取闹、公共场合讲粗痞话等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的;

(6)在教科研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有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的;

(7)工作不服从安排,常规执行不好的;

(8)违法违纪、违反计生政策的。

五、评选6163银河国际概况

学校成立“师德标兵”、“服务标兵”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1、“师德标兵”、“服务标兵”评选委员会

主  任:肖建军  李志彬

副主任:胡南平  廖万忠  彭建成  冯庆珍  杨南萍

成  员:刘  军  杨立东  王海燕  马炼诚  文艺平

        罗  燕  高娅头  杨毅群  柏山树  雷国藩

        朱政文  梁  芳  高席兰  易金刚  杨  威

        邹和平  曾  锋  刘海文  许红萍  周仕毛

        胡  平  刘建新  谢建力  刘一心  何  骅

         顾  竞  杨建明  何  鹇  王朝霞

2、“师德标兵”、“服务标兵”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学校办公室。

六、评选程序

1、自荐(2012年12月7日前)

个人可直接向学校评选办公室提交自荐材料。

2、推荐(2012年12月10日前)

(1)20人以内(含)教研组限组内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1名,全校范围内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2名,“服务标兵”候选人2名。

(2)20人以上教研组限组内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2名,全校范围内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2名,“服务标兵”候选人2名。

(3)各分部以分部为单位在分部内统一推荐“服务标兵”候选人2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服务标兵”候选人3名。

(4)直属各科室在科室内推荐“服务标兵”候选人1名,在全校范围内推荐“服务标兵”候选人3名。

3、复评(2012年12月17日前)

学校“师德标兵”、“服务标兵”评选委员会组织复评,听取各部门意见,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4、终评(2012年12月23日前)

学校“师德标兵”、“服务标兵”评选委员会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组织民意测评,按1:1的比例确定拟表彰人选,并组织撰写事迹材料。

5、公示(2012年12月28日前)

学校校园网、校园公示栏公示拟表彰人选名单,时间为5天,广泛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七、表彰奖励及宣传

表彰对象将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金,在2013年元旦文艺汇演上进行表彰,其先进事迹通过校内外媒体予以大力宣传。

八、工作要求

1、各分部、科室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

2、各分部、科室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3、各分部、科室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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