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财经晚自习管理条例
6163银河国际晚自习管理条例
(2016年8月26日行政会通过,从2016年8月28日开始试行)
晚自习管理是学校常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养成自觉学习良好习惯的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晚自习的管理,促进学校常规管理和学生学风的根本好转,促进教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师要求:
1.到岗:值班老师须提前两分钟(18:28)进教室,进教室后开始清查人数,学生科值班老师和行政值班人员从正式上晚自习时(18:30)开始检查值班老师到位情况。
2.人数清点:班主任安排的学生干部将学生出勤情况写在黑板上,值班老师应检查学生干部写在黑板上数字的准确性。若有未到学生,值班老师应立即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或家长,联系完毕后,班主任应反馈给值班老师。由值班老师签请假条,注明已与班主任联系。第二节课上课19:40时,值班老师应再次清查人数。第二节课快下课时(20:10或20:30开始),再次清人,确保无学生提前下课。
3.值班老师应在所负责的两个或三个教室外走动、巡视,要注意轮换教室值班,尽可能加强对人数较多或纪律相对较差的班级管理。不得坐在办公室处理学生问题、备课、打电话,更不得上网玩游戏等。
4.值班老师应维持好教室纪律,组织学生做作业或练技能。任务由班主任协调,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布置。
5.及时处理晚自习期间学生的偶发事件,及时通知学生科或行政值班人员。
6.学生生病,要及时询问,并妥善安排,病情较重的,及时通知学生科或行政值班人员。
7.值班时间:18:30—20:20(20:40)。下课前,值班老师填写好晚自习情况登记表。必须等学生全部走完后,检查所值班级教室的关门、关窗、关灯、关电情况再离开,更不得还没下晚自习就提前离开教室。
8.值班老师若有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值班时,应自己找其他相同教室的老师调换,并报告学生科。若自己无法调动,请学生科另行安排人值班的,应于本学月内补回值班;若不补回的按缺席处理。任何老师不得私自调班,更不得直接委托外聘老师或行管人员值班。
9、原则上在职在岗老师和行政干部值班每周一次,离退休差两年的可以照顾不安排。
二、学生要求:
1.晚上18:25预备铃响必须回各班教室,18:30必须在教室开始晚自习,按作息时间共进行两节。第一节18:30—19:30,第二节19:40—20:20(20:40)。各时间均以电铃为准,不以学生自己的时间或班上的时间为准。
2.18:30未进教室的一律作为迟到。各班值日班长18:30整清查人数,并在黑板上写清“应到人数”、“实到人数”、“请假人姓名”、“未到人姓名”。不得弄虚作假,尤其是不得把未到的同学写成请假。请假必须是已经经班主任确认并写好请假条或者已经在学生科办好手续的。
3.晚自习同样要求穿校服,不得穿拖鞋进教室。
4.19:00—19:30高一、高二各班统一收看中央一台新闻联播,不得收看其它电视节目。
5.自习期间保持教室里绝对安静,学生不得聊天、吵闹;不得睡觉;不得吃零食、嚼槟榔;不得玩手机。学生应按老师要求做作业或练习技能。
6.学生应按照预先排好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换座位,更不得随意走动。
7.晚自习中途不得离开教室,有特殊原因要离开教室的,必须经值班老师批准方可。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上厕所。
8.请病假回寝室休息的需由值班老师签字,再由学生科签字后方可回寝室休息。
9.任何同学不得早退,必须到下课铃响后才能离开教室。
10.迟到、早退、中途不请假外出、穿拖鞋进教室、随意走动、讲话等违纪,除扣班级常规管理分外,都折算为旷课。迟到、早退、穿拖鞋进教室、随意走动、讲话都按两次折算为旷课一节;中途不请假外出算旷课一节。(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均计旷课一节)
11.如果出现不请假缺晚自习的,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通知家长来校教育。
三、督查要求:
1、值班人员提前五分钟(18:25)到各楼栋,检查值班老师到岗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并进行登记。
2、检查各班晚自习纪律,并进行评价和登记。
3、每人负责一栋进行巡回检查。
4、将检查情况及时报督导室。
四、津贴标准
周日(或节假日返校的当日):90元/晚;周一到周四:60元/晚;
高三晚自习如延长一小时,则按90元/晚,否则与高一、二年级标准一致。
五、教师考核:
教师晚自习值班违纪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1、缺席一次,按缺课两节论处,每节扣60元;
2、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超过15分钟按缺席论处;
3、无故脱岗10分钟以上按缺席论处,每节扣60元;
4、检查晚自习纪律差的班级,扣值班老师20元;
5、考勤结果由督导室每日进行公示。
2016、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