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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 监督责任清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4 09:10:3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和教育局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部署,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深入推动 “两个责任”的落实,现就我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党总支、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36项)

  (一)领导班子责任(15项)

  1.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学习、遵守和维护党章。

  2.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4次。

  3. 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以案释纪,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落实《廉洁文化进校园三年工作规划(2017—2019)》,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良好家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4.主动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及时请示报告重要问题。

  5.定期听取同级纪委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指导和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督促各部门、科室充分履职,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完善选人用人全程监督措施,实行任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与廉政谈话等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7.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8.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实习实训材料收费及其他收费、超范围征订教辅资料和雁过拔毛等典型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9.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法规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

  10.积极支持纪委书记“三转”,为纪委履责创造条件;领导、支持和保障纪委正确履行纪律审查和查办案件职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校内违纪违法行为。

  11.对重大问题和腐败案件及时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制度和管理漏洞,完善治本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12.重视党内监督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提醒、函询、诫勉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

  13.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配套制度。加强对财务、后勤、招生、招聘和重点专项、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14.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廉政风险防控作用,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15.支持和配合巡查、审计、财务检查等上级检查工作,对检查反馈的意见严格整改,对移交问题线索逐一落实,及时整改。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0项)

  1.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全年不少于4次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和干部管理各方面。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信访举报核查和案件查处情况报告、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履责情况报告等重要责任事项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签字背书”要建档立卷。

  4.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带头上廉政党课,每年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听取班子成员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教职工的评价反映,及时发现其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抓早抓小,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廉政谈话和约谈要建档立卷。

  5.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自律,发现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6.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委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部门及其成员进行纪律审查,严格执行纪律审查有关制度,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7.对群众信访举报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部门和干部,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建立约谈档案。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责任追究。

  8.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9.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书面报告工作不少于1次。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责任(10项)

  1.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部署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抓工作同抓管理相结合,既管事又管思想、管作风。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每年听取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主要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

  3.每年参加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不少于2次,督促指导分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

  4.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5.每年对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加强对分管部门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约谈相关人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廉政谈话和约谈要建档立卷。

  6.对分管部门及其成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和纪委报告。

  7.主动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支持同级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8.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10.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及同级党委每年至少报告一次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19项)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工作精神,结合实际向党委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2.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

  3.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监督检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发现违规违纪苗头及时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上一级纪委报告。

  4.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部门负责人等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

  5.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6. 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重点查处“三类人”、“小官贪腐”和“雁过拔毛”式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7. 支持配合巡视、巡查、审计等工作,优先审查巡视、巡查、审计移交的问题线索。

  8.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落实信访和纪律审查工作制度,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办理。

  9.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三年工作规划(2017—2019)》的落实,协助党委组织开展学习《准则》和《条例》,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

  10. 准备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健全和落实谈话、函询等制度,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直接约谈,及时警示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约谈和函询要建档立卷。

  11. 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和执行工作,建立体系完备、衔接有序、执行有力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

  12. 严格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措施,健全完善监督执纪相关配套制度,坚持和完善定期报告制度、专题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制度、约谈制度、处置反馈制度等。

  13. 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14. 深入推进“三转”,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面审查、管住多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监督执纪理念。

  15. 定期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重要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中共6163银河国际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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